
各區、縣(市)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
為有效落實上級相關部門關于我市化工企業入園工作推進不力的整改反饋單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杭州市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整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本方案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杭州市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整改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化工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提高化工產業安全生產和污染防治水平,根據《“十四五”長江經濟帶化工污染治理實施方案》(長江辦〔2022〕3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 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08〕26號)、《浙江省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等行業整治提升方案》(浙環發〔2012〕60號)、《關于實施化工園區改造提升推動園區規范發展的通知》(浙經信材〔2021〕77號)等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化解我市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環境風險和安全隱患,推動應入園化工生產企業入園,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問題導向,以加強安全環境監管和風險防控為抓手,著力調存量、控增量、減排放,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企業責任,綜合運用法治化和市場化手段,依法依規開展化工生產企業規范化管理,分類實施搬遷入園、整治提升、關閉或轉產,加快提升化工生產企業污染治理和安全生產水平,嚴守化工生產企業安全和環境底線。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化工生產企業入園工作存在的問題,強化問題整改,全面排查,出實招、見實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應入園化工生產企業有序入園。
(二)堅持效果導向。聚焦“點上整改、舉一反三、建章立制”,推進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提升,進一步優化化工產業布局,實現化工生產企業綠色、安全、有序、健康發展。
(三)堅持主體導向。聚焦責任落實,進一步厘清部門職責,壓實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夯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整治標準,制定“一企一策”,確保問題整改取得實效。
三、工作要求
(一)整治范圍。化工園區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現有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及其他有化學合成反應的化工生產企業。各區、縣(市)在長效管理中發現需要納入整治的化工生產企業,應根據市級整改方案要求及時納入分類整改任務中。
(二)整治要求。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浙江省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指南》等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實施最嚴格的安全環保標準要求,加強企業安全與環境風險防控設施隱患排查和治理,對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現狀進行逐個排查,按照搬遷入園類、重點整治類、一般整治類及淘汰關停類對每個企業提出處置意見,編制企業整治實施方案。
搬遷入園類:主要為有化學合成反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2027年10月底前,有化學合成反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當搬遷進入化工園區(工業氣體配套企業除外),現有企業不得新建、改(擴)建化工項目(安全、環保、節能和智能化改造項目除外)。
重點整治類:主要為列入重點環境風險源、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位于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周邊1公里范圍、連續2年畝均效益綜合評價為D檔的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
2024年6月底前,按要求實施安全環保規范提升,其化工技術改造項目不得增加安全風險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鼓勵搬遷進入化工園區。
淘汰關停類:各區、縣(市)應統籌考慮化工產業優化布局和產業鏈發展需要,加快推動現有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的集聚提升和搬遷改造,對化工領域的落后產能,依法依規予以淘汰,對達不到整治要求的化工生產企業堅決予以關停。
一般整治類:除搬遷入園類、重點整治類和淘汰關停類以外的其他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
2023年底前,做好企業安全與環境風險防控設施隱患排查和治理。
(三)建立長效管理。制定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的長效管理制度,從環境安全準入、環境安全管理要求及安全環保監管等方面推進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規范化管理。強化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常態化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和頻次,及時發現和消除問題隱患,堅決減少和杜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全市化工生產企業轉型升級,確保實現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多贏。
四、工作步驟
(一)排查階段(2023年9月底前)
各區、縣(市)負責組織開展實地排查,確保整治范圍企業排查全覆蓋,并根據安全風險等級、主要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等控制目標,認真梳理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情況,按照搬遷入園類、重點整治類、一般整治類及淘汰關停類建立任務清單,提出整治目標、整治任務和進度計劃,編制整改工作方案。任務清單于2023年9月底報市工作專班,各地整改工作方案報市工作專班后實施。
(二)整改階段(2027年10月底前)
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科學可行”的原則,各區、縣(市)對照整治要求開展整改,對各企業整改方案進行審核,按照進度計劃抓好落實,定期召開會議進行研判分析,確保整治任務圓滿完成。市工作專班將視情開展督查,及時解決問題,對整治工作進度滯后的地區予以通報。
(三)總結階段(2028年6月底前)
各區、縣(市)對整改工作實施“回頭看”,進行工作專項總結,積極挖掘好的做法和整改經驗,形成書面報告報市工作專班。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整改工作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局面。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應急管理局成立市工作專班,負責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整改推進工作。各地要成立工作專班,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建立工作推進協調機制,切實履行相應的整改責任。對因不擔當、不作為而導致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事件的,要嚴厲問責、嚴肅追究。
(二)強化監督整改。建立定期調度、跟蹤分析、情況通報和監督檢查機制。各地每季度末將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工作專班。各區、縣(市)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督促企業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嚴格整治標準,認真排查環境、安全等風險隱患及存在問題,逐項列出整改清單,全面推進整治工作。做好科技支撐,加大對企業服務和幫扶力度,積極協助企業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部門協作。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和職責要求。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化工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等工作,市經信局負責牽頭指導督促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等工作,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化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四)強化政策保障。市財政局做好財政政策指導,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區、縣(市)合理規劃化工園區擴園企業用地空間,保障入園企業工業用地需求,市發改委嚴格執行化工產業政策優化準入制度。綜合運用財政、金融、稅收、人社、生態環境等多方面政策,妥善處理關停、搬遷等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政策支持力度,鼓勵支持企業轉型升級,保持經濟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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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整改工作方案》-政策圖解
《杭州市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整改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杭州市化工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整改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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