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以下簡稱《辦法》)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我部對相關單位提交的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核,其中4種化學物質的增補申請材料滿足《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和《指南》有關要求,擬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
根據《指南》有關要求,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2023年第2批(總第10批)擬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4種化學物質信息(見附表)在我部政府網站上公示。
公示時間:2023年10月10日—10月23日
公示期間設立監督電話和信箱:
電話:010-65645764
傳真:010-65645767
通訊地址:北京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100006
電子郵箱:chem@mee.gov.cn

※ 以勒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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