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會危害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也是造成全球環境問題的原因之一。新污染物主要來源于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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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的巨大風險
《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根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結合監管實際,經過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后確定。
列入清單的新污染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我國是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大國,在產在用的有數萬種,每年還新增上千種新化學物質,其生產消費都可能存在環境排放。僅2021年,國家就共批準登記564種新化學物質,提出了500多項環境風險控制措施。——生態環境部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
方案也同時提出,到2025年將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完成一批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動態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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