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相關規定,按照《關于發布〈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及相關配套表格和填表說明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20年第51號)中有關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要求,我部組織對相關化學物質生產、進口、使用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及其他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核和公示。
生態環境部現將符合要求的2023年第2批(總第10批)4種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見附件)。
▌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的 4種符合增補要求的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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