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化妝品審評檢查中心關于普通化妝品備案常見問題一問一答(第四十二期)(化妝品安全評估專刊)
依據《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按照《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35號)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過原注冊備案平臺和新注冊備案平臺備案的普通化妝品,統一實施年度報告制度
中國新化學物質登記
2025-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