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2025年3月1日起,對磷化鋁、氯化苦采取管控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農業農村部決定對磷化鋁、氯化苦等2種高毒農藥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農藥登記
2025-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