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支持歐盟委員會識別電池中及用于其制造的關注物質,還將準備限制電池中物質的提案。其目的是使歐洲經濟區市場上的電池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內更具可持續性。
隨著歐盟電池監管框架的現代化,ECHA收到相關支持工作的新任務。
ECHA將協助編寫一份委員會報告,調查電池中發現的或用于電池制造的關注物質,這些物質對人類健康、環境或安全和高質量原材料的回收產生負面影響。
該報告預計將于2027年11月31日發布,將確定相關物質并考慮后續措施,例如可能采取全聯盟限制。ECHA預計將于2024年開始本報告編寫工作。
此外,歐盟委員會可能會要求ECHA準備電池和廢電池中有害物質的限制提案。ECHA還將通過其風險評估和社會經濟分析,就限制提案在管理風險方面的有效性及其對社會的影響提出意見。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已于今年7月12日發布關于電池和廢電池的法規(EU)2023/1542并修訂指令2008/98/EC和法規(EU)2019/1020,廢除指令2006/66/EC,于2023年8月17日生效。
法規將確保投放到歐盟單一市場的電池只允許含有有限數量的必需有害物質,并將定期審查電池中使用的關注物質。
? 2025年起,回收效率、回收材料和回收成分目標將逐步引入
所有收集的廢電池都必須回收利用,并且必須實現高水平的回收,特別是鈷、鋰和鎳等關鍵原材料。這將保證有價值的材料在其使用壽命結束時得到回收,并通過采用更嚴格的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目標來恢復經濟。
? 2027年開始,消費者將能夠在生命周期的任何時間拆卸和更換其電子產品中的便攜式電池
這將延長這些產品的使用壽命,鼓勵重復使用,并有助于減少消費后產生的廢物。
根據新法律的盡職調查義務,公司必須識別、預防和解決與電池中所含鋰、鈷、鎳和天然石墨等原材料的采購、加工和貿易相關的社會和環境風險。歐盟內電池需求的預期大幅增長不應導致此類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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