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法院廢除了委員會2019年的授權條例,因為該條例涉及將二氧化鈦作為某些粉末形式的吸入性致癌物質的統一分類和標簽,委員會在評估分類時存在明顯評估錯誤以及違反了分類標準。
二氧化鈦是一種無機化學物質,主要用作白色顏料,用于從油漆到醫藥產品、玩具等各種產品中的著色劑和遮蓋劑。
2016年,法國主管部門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提交了將二氧化鈦歸類為致癌物質的提案。次年,ECHA的風險評估委員會(RAC)通過了將二氧化鈦歸類為致癌物(類別2)的意見。據RAC意見,2020年2月,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委員會授權條例(EU)2020/217》通過該條例對二氧化鈦進行了統一分類和標識,通過吸入含有1%或更多直徑等于或低于10μm的顆粒的粉末形式,承認該物質對人類有致癌性。
2022年11月23日,歐盟普通法院正式廢除2019年委員會授權法規,推翻了歐盟委員會于此前做出的將二氧化鈦定為吸入致癌性(類別2)的統一危害分類和標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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