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保護工人和環境,ECHA建議歐盟委員會將包括鉛在內的八種物質列入REACH授權清單。一旦物質被列入清單,企業就需要申請授權才能繼續使用這些物質。
赫爾辛基,2023年4月12日 - ECHA的第11項建議包括以下物質:
- 乙二胺;
- 2-(4-叔丁基芐基)丙醛及其個別立體異構體;
- 鉛;
- Glutaral;
- 2-甲基-1-(4-甲基硫苯)-2-嗎啉丙-1-酮;
- 2-芐基-2-二甲基氨基-4'-morpholinobutyrophenone;
- 鄰苯二甲酸二異己酯;以及
- 正硼酸,鈉鹽。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按照2014年商定的方法,將這些物質從高度關注物質的候選清單中優先列入本建議,因為它們是最優先的物質。
在2022年2月2日公布的建議草案中包含了鉛,這在咨詢期間引起了許多評論。它導致了ECHA成員國委員會的積極討論,涉及最佳時機、與其他正在進行或計劃進行的監管活動的結合以及行業和當局在下一階段的預期工作量。
負責優先排序和整合的主任Ofelia Bercaru說: "這項建議將金屬鉛帶入了與其他具有類似用途的鉛化合物相同的監管階段,這些化合物已經被建議納入授權清單。我們意識到挑戰,并認為平衡鉛對工人和環境造成的風險與繼續使用鉛需要委員會和歐盟成員國做出政策決定"。
關于推薦這些物質授權的原因及其用途的更多信息,可在附件和ECHA的建議中找到。
▌背景介紹
ECHA有法律義務定期向歐盟委員會推薦候選清單中的物質以列入授權清單。在向歐盟委員會發出建議之前,會考慮到在三個月的咨詢期間收到的評論和成員國委員會的意見。
歐盟委員會將決定哪些物質被列入授權清單,以及每種物質適用哪些條件。如果某種物質被列入授權清單,那么只有在獲得特定用途的授權后,才能在歐洲經濟區市場上投放或在某一特定日期后使用。
授權程序的目的是在有技術和經濟上可行的替代品時,加強對高度關注的物質的替代。在實現這一目標之前,目標是確保適當控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
點擊閱讀官網原文:https://www.echa.europa.eu/-/echa-recommends-eight-substances-for-reach-authori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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