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關于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關銜接事項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20年第46號),《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第三十三條以及《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第六章有關登記證撤銷的規定,現將2022年第1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撤銷申請審批結果予以公開。
撤銷后的原登記證持有人三年內不得對同一新化學物質再次申請辦理登記。
附表:1.2022年第1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常規申報)撤銷申請批準情況表
2.2022年第1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簡易申報)撤銷申請批準情況表
▌2022年第1批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常規申報)撤銷申請批準情況表
序號 | 申請人 | 代理人 | 申請撤銷登記證號 |
1. | 賽拉尼斯(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新常登C(L)-16132(3/3) | |
2. | 湖北匯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新常登C(L)-16049(2/2) | |
3. | 江西吉翔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 新常登C-18012 | |
4. | 上海硅普化學品有限公司 | 新常登C-20054 | |
5. | 四川同晟氨基酸有限責任公司 | 新常登C(L)-19010(1/2) | |
6. | Hokko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 三菱化學控股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新常登C(L)-15127(2/2) |
7. | TOPPAN CHUNGHWA ELECTRONICS CO., LTD. | 中國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 新常登C-18004(變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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