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23日,歐盟投票通過了《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ESPR),于7月18日正式生效。該法規要求產品必須遵守生態設計標準,才能在歐盟市場流通或投入使用。
▌目標
◆ESPR旨在顯著改善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的循環性、能源性能和其他環境可持續性。
◆更好地保護我們的地球,培育更可持續的商業模式,為加強歐盟經濟的整體競爭力和彈性邁出重要的一步。
▌適用范圍
ESPR適用于所有在歐盟市場銷售的產品,特別是那些在其生命周期中有重大環境影響的產品,包括零部件和中間產品,如紡織品(尤其是服裝和鞋類)、家具(包括床墊),鋼鐵、鋁、輪胎、洗滌劑、油漆、潤滑劑和化學品、能源相關產品、信息和通信技術(LCT)產品以及其他電子產品。
▌主要內容
→生態設計要求
ESPR取代了現行的生態設計指令(2009/125/EC),并建立了一個框架,為特定產品組設定生態設計要求,包括:
◆提高產品的耐用性、可重復使用性、可升級性和可修復性;
◆使產品更節能、更節約資源;
◆ 處理抑制循環物質的存在;
◆ 增加回收物含量;
◆ 使產品更容易再制造和回收;
◆ 制定碳排放和環境足跡規則;
◆ 提高產品可持續性信息的可用性。
→數字產品護照
ESPR首次引入產品的數字護照(DPP),這是一種產品、組件和材料的數字身份證,將存儲相關信息,以支持產品的可持續性,促進其循環性并加強法律合規性。
DPP包含的信息包括:
◆ 產品技術性能;
◆ 材料及其來源;
◆ 維修活動;
◆ 回收能力;
◆ 生命周期環境影響。
→禁止銷毀未售出的貨物
在歐盟,許多未售出的產品被直接銷毀,這種做法浪費了寶貴的資源。ESPR首次引入了解決這一問題的措施,禁止銷毀未售出的紡織品和鞋類,委員會未來可能會擴大禁止銷毀產品類別清單。
→綠色公共采購
ESPR還強調了綠色公共采購的重要性,符合生態設計要求的產品更可能被公共機構采購。
▌法規影響
ESPR將提升歐盟市場準入的環保和可持續性門檻,為我國制造商和出口商出口歐盟(包括線上銷售)提出了新的合規要求,進一步影響我國對歐盟貿易。通過積極應對ESPR的要求,企業不僅可以在歐盟市場上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還可以在全球范圍內樹立其綠色、可持續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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