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月 9 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了一項法規草案,禁止在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雙酚A(BPA,CAS# 80-05-7)和其他雙酚類物質,包括在塑料和涂層包裝中的使用。
該草案建議禁止在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雙酚A,并列出過渡期和豁免條款。其中清漆和涂料以及專業生產設備的過渡期為36個月;其他所有材料的過渡期為18個月。
▌以下三種情況除外
◆雙酚A二鈉鹽(CAS# 2444-90-8)
通過修訂(歐盟)關于塑料食品接觸材料的法規(EU)No 10/2011,該物質僅用于制造用于塑料食品接觸過濾膜的聚砜樹脂,前提是不得檢測到其遷移至食品中。
◆使用雙酚A繼續合成起始物質2,2-雙-(4-甘胺氧苯)丙烷(BADGE,CAS# 1675-54-3)
僅用于制造以BADGE為基礎的重型清漆和涂料,適用于容量超過250升的材料和物品,前提是不得檢測到雙酚A遷移至食品中。
◆加工墊片等最長可達10年的長壽命產品。
▌限制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的物質
關于回收產品制成的食品接觸材料中作為污染物的雙酚A,提案指出禁止回收材料中非有意添加的雙酚A既不實際也不恰當,應在歐盟建立企業經營者對回收紙和紙板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中非有意添加的雙酚A監測,并向成員國報告。
該法規草案還限制將所有其他雙酚類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除非它們經過風險評估和授權,以確保其在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制造中的使用不會危害人類健康。
據歐盟委員會稱,法規(EU)No 10/2011下的所有塑料食品接觸材料都已經在進行風險評估。
根據目前掌握的信息,該限制將于2025年底或2026年初生效。該草案目前正在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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